市政工程几点开始不算扰民

如题所述

早上六点到二十二点之间不算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晚上22点以后,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扩展资料:

施工噪声

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第二十二条 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

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第二十三条 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危害周围生活环境时,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在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限制其作业时间。

第二十四条 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确因经济、技术条件所限,不能治理噪声源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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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之 (四)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以上是全国性的相关法律规定==========除此之外,各地还有相对应的地方性“管理办法”

比较有意义的是

1、全国性的法规仅规定了“夜间”,而有些地方还规定了“午间”禁噪的时间,为午间十二点至十四点。

(见《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二)
《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七条之(四))

2、《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三条:进行室内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禁止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07

第3个回答  2019-08-23
市区白天(6:00-22:00)限值70分贝,夜间(22:00-6:00)限值55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