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被派出所行政处罚了,现在又被对方起诉了。

因打架被派出所行政处罚了,现在又被对方起诉了。原告在起诉书所说的受伤和派出所行政处理的不一致,帮我看下原告所提出的要求合理吗?

打架鉴定为轻伤,打人方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受到行政处罚后又被起诉,说明存在关于赔偿款的民事争议。
问题给出的信息较少,再次被对方起诉,可能不只是出于打架这一原因,对方完全可能基于其他的法律关系对你进行起诉。
法律分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双方达成调解的可以免除处罚。然而如果不能达成调解,行为人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一般说来,造成其中一方受伤的应当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依然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提问来看,行为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①经调解未达成协议,被行政处罚以后依然没有进行赔偿,受到当事人请求赔偿身体损害的侵权之诉;
②达成协议后不履行,被行政处罚以后依然没有进行赔偿,受到当事人根据协议请求履行赔偿款的合同违约之诉。
除此之外,根据实践中的情况来看,之前打架说明存在一定的民间纠纷,如此,被对方起诉可能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后续”,而可能是先前的“伏笔”,需要提问人进行自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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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1
起诉状陈述的伤势与处罚决定书的不一致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审理,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证据为准,起诉状的诉讼请求有相关的证据支持。医药费,应该赔偿;误工费多少,要具体计算,看是否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没有的,参照相关行业的标准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也可以判决不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19
精神损失费不合理,不用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