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私拉电线的危害:
1、私拉乱接电线,会增加居民楼或小区的整体用电负荷,给整个小区带来火灾风险。
2、.临时电线拉进拉出,暴露在室外风吹日晒雨淋,易造成绝缘体磨损和老化,导致线路漏电、短路,尤其在雨天,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
3、临时电线充电,无“过充”保护装置,容易引起火灾。
4、乱接的电线,本身为无绝缘保护的“麻花线”,遇短路、超负荷,极易引起电线本身的燃烧,并引燃周边可燃物甚至临近建筑。
5、对小朋友人身安全造成隐患。许多小朋友或者不留意,或者出于好奇,触碰、拉扯悬着的电线,一旦触碰到通上电的插座和电源线,容易引发触电,后果不堪设想。
扩展资料:
案例:
2019年6月2日下午1点多,杭州复兴南苑小区,4周岁女孩沈某某(化名晓晓)在楼下玩耍,不幸触电去世(本报曾连续报道)。当时那根带电铁架电压为209伏——而成年人能承受的安全电压低于36伏。
9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某、张某,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复兴南苑某住户为给父亲做周年忌日法事,联系张某让他搭建用于做法事的简易棚。
6月1日,被告人张某、徐某在小区单元门前空地搭设简易棚,使用自制电线连接电灯,并固定于简易棚铁架上。被告人徐某未经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私自将电线与单元楼内某设备电源箱相连。次日中午13时许,被害人沈某某在该大棚附近玩耍,在接触大棚立柱时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简易大棚钢架漏电,漏电原因是由于电源导线的转接头所缠绝缘胶布不紧,裸露导线恰好与横档钢管相触,导致简易棚金属钢架带电。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张某私拉电线,应当预见到私设的电线线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且未进行安全检查,致一人死亡。
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悲剧猝不及防,坚强的家属当时捐献了孩子的眼角膜。昨天,记者从邵逸夫医院了解到,捐献的眼角膜已让两名小伙重见光明。“他们很感激,希望能帮忙转达对晓晓家人的感谢和慰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私拉电线涉嫌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 蚌埠一市民私拉电线引发火灾 四辆电瓶车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