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会出现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两者有何不同?

如题所述

2019年个人所得税出现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的原因在于:

1、纳税人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2、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预扣预缴大体平移了现有的扣缴方法,不至于年末出现补缴税款的情况。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如果有多份收入的,则需要自己申报和进行汇算清缴的。

3、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4、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

针对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费用按八百元计算的规定。

区别:

一、适用扣税情形不同

1、预扣预缴

当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才符合预扣预缴的情形。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按年计算,而扣缴义务人是按月或按次计算扣缴个税,即使工资薪金由单位履行扣缴义务后,依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税后收入,因此用“预扣预缴”更加准确。

2、汇算清缴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二、征税时间不同

在预扣预缴下,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税款;而汇算清缴则是在次年3月-6月一次性汇总申报。

三、当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时(除经营所得外),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未来无需补税。因为在代扣代缴下,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计算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进行申报后,就算纳税人完成了税款的缴纳工作,未来无需进行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个税扣缴细则明确: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累计预扣法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07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公告》对亟待执行的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和非居民个人的代扣代缴等问题的相关征管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

其中,为尽可能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所谓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

“累计预扣法是把当月所缴的税款和以前月份所缴的税款结合起来的一种计税方法,它能减少未来的汇算清缴的负担。如果纳税人只有一处工资,没有别的所得,那么按照我们现在设计的预扣率,到12月份他要采取累计预扣法的话,实际上累计所确定的税额跟最终全年应纳税额是相等的。所以12月份他缴了累计预扣税款以后,实际上就把所有的应纳税款都缴完了,就不需要再办理汇算清缴。只有那些有多项所得的人,是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也就是说,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表示:

“这样一种做法就使得我们的缴税比较简单,最后要调整的也是我们的应纳税额,就是符合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就不会出现税务局多扣了税,或者要补税或者退很多税。就通过这种累计预扣的做法很好地得到了调整,这是我觉得比较先进的一种考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23

第3个回答  2019-12-21
预扣预缴是还没有出现的,提前做的扣税和缴税这样的一个收费,汇算清缴是年底的一个总结性财务支出。
第4个回答  2019-03-07
2019年出台了太多的税收政策,税法一直在调整,我们会计人都忙疯了。每次出现大调整,除了百度,我就去新千年会计培训问就业辅导老师,就怕哪一块疏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