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在全世界宣扬人权至上、自由、平等、民主、博爱等为主要核心内容的所谓普世价值观。事实证明,所有这些,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虚伪性。
首先来看美国的所谓人权至上。美国的人权至上是美国人的人权至上。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行霸权主义,到处干预甚至以战争的方式干预其他国家内部事务,以维护美国的全球利益。试问,别的国家的利益谁来保证?别的国家的人权还要不要?简直虚伪透顶。
再谈美国的自由平等。仅举一例,足以证明,美国人的平等是虚伪的。前一段时间,美国白人警察在黑人青年并未反抗的情况下将其枪杀,引发了各地民众的抗议。同为美国公心,民族歧视现象长期存在,自由平等何在?
美国的民主更是虚伪。美国的民主是有钱人的政治游戏。美国总统只不过是有钱人的代言人而已。美国的下层人民根本没有参与政治的机会和可能性。
美国的博爱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虚伪的,美国把许多过国家定义为流氓国家。因为这些国家坚持独立发展道路,不像一些国家,如……甘心充当美国的棋子,所以,遭到美国的仇视。甚至有的国家的政权被推翻,导致国家的动荡混乱、民不聊生。美国为了一已之视,在全球制造事瑞,在各不同族群之间制造仇恨、敌视,何来博爱?
当然,不可全面否定美国的普世价值的意义。只不过,并不像美国人自己宣扬的那样真实、美好罢了。
先来百科一下,所谓的普世价值观,又叫普适价值观,顾名思义,就是普遍适用的价值观。它超越民族、种族、国界和信仰,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价值观,是衡量是非善恶的最低尺度,或者说是人类道德的共同底线。
美国的普世价值观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权高于主权。美国人认为,作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他们有权利和义务守护捍卫全世界人民的人权。因此米国人格外强调人身自由权,强调人人生来自由平等。可是在这一口号的号召下,发生的却是层出不穷的枪击事件,无数无辜的百姓丧生于枪口之下。个人自由的背后,实质是军火商销售枪支的自由。记得去年奥巴马在任美国总统时,白宫发言人指出,在过去10年有超过10万美国人死于枪支暴力,更有数百万人成为袭击、抢劫和其他涉枪犯罪的受害者。枪械泛滥导致美国天天“上演”好莱坞大片,悲剧一个接一个,公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更不要奢谈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了。
第二,美国坚持“程序正义”,即在程序过程中,充分保证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可是程序正义的后果,直接导致了美国政府办事效率的低下。例如,在旧金山, 1989年大地震中受损不能再用的旧金山海湾大桥东段,因为各方意见达不成一致,在等候了24年后,直到2013年9月才建成通车。又如美国的高铁建设,大多数国民和有识之士赞成美国大力发展高铁,可高铁资金需求庞大、工期又长,需要联邦政府全盘计划、协调资金,需要各州积极参与。奥巴马上任伊始就提出雄心勃勃的高铁计划,可多年过去仍未实现。究其原因,“一切都是为了程序正义”。
第三,美国人坚持民主,认为只有公民意愿组成的政权还是合法政权,政府不能够凌驾于任何人之上,公民有权剥夺政府的一切权利。
第四,自由。美国认为公民的自由是最基本的权力。美国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自由,并努力创建自由社会。
第五,也是美国的核心思想———“美国梦”。
美国人十分重视自己的价值观教育,高校更是把美国的历史、政治、文化等列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在美国,处处可见飘扬着的星条旗,时时能看到与美国历史有关的纪念馆、纪念碑、纪念人物雕像等,让人感到美国价值观的无处不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不仅免票,而且政府根据参观人数的多少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鼓励更多的人前去参观。这样,年复一年,久而久之,美国价值观和美国精神就深深刻印在美国人的头脑中,外化在他们的行为上,也印证在它们的对外征战中……
普世价值我们并不能说是美国的什么,准确的说应该是西方国家普遍认同的一套价值标准。是西方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逐步发展、确立的。是按照西方国家,特别是历史上各个时期对当时西方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国家、地区、组织、个人等等,如英国、法国、德国、美国,他们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以及宗教等观念进行归纳总结,逐步完善后的产物。
当然,有人可以说这也是全人类普遍适用的,自然也有同样多的人认为这些只不过是西方以自我为中心的标榜而已。我个人还是倾向于普世价值更多的是有西方特色的资本主义价值观。而非全人类贡献之精神。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个立足于基督教文明而产生的东西,哪怕追根溯源可以背伊斯兰文明接受,也不可能为根本不一样的儒家、佛教文明产生多大共鸣不是。
而至于虚伪不虚伪。很多方面我觉得这个只能说是相对的,毕竟西方人看着中国人的含蓄,日本的谦恭都也觉得是虚伪不是。这我又不得不插入一句,连这种事情东西方都会有如此明显的不同,西方的普世价值怎么就也能给东风照搬了?真正让我感到西方的普世价值很虚伪的,就是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
看到我这句话,估计会有不知道真懂假懂的法律工作者排队来骂我。我当然明白他们的意思,他们所说的是,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唔,好吧。这不好吗?这当然好,相对于吾皇万岁,殿下,爵爷,大人,草民,小人这种封建社会的不平等的人身关系来讲当然是好的,是进步的。然后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官司的时候找律师,我告房产商和银行违约,他们找了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最有名的律师来怼我,我呢,申请法律援助来了俩大学刚毕业的法律志愿者。谁觉得我能打赢这个官司?亦或者像《入侵华尔街》说的那样,我觉得投资公司黑了我的钱,结果没等我告他们,一直传票告诉我我涉嫌金融诈骗?!去找律师,只能花钱让自己不被起诉,想要回钱?没门。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看是钞票面前人人平等吧,有钱找律师,找一群律师,你就能赢。没钱养律师,噫。
所谓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非要说的话就是个虚名,怎么遇到国内什么事,要是只有虚名没有实际的用处就会一堆人去喷,而到了外国那里,哪怕虚名,而且看起来他们还不打算改的样子,这也还是值得表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