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买的房产没过户,被告人不在当地,我去过几次和他协商,对方拒绝过户。之前我们也签订过合同,配合我过户,现在造成我很大的损失。今年3月30日我已起诉,法院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开庭?
有个事很奇怪,我起诉后过了一个星期,对方正好回来清明扫墓,我通知了法院,第二天法院打电话叫我们去调解,他要我付他几万块我不同意,我当时想既然他造成我很大损失(我去被告那里用了不少钱),不可能付他钱了,因为我有当时签下的合同,可法院为什么当时不下传票给他?现在说要去被告那里,路费要我出,我不想答应,接着我问了法院如果我不肯出路费,这个官司怎么打,法院的说就这样不了了之,当时我气晕了.
刑事案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对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法院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法院。在实际情况中,一审法院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法院。而刑诉法并没有规定二审上诉后要多久开庭,只是规定了审理期限。即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因此,对于刑事案件上诉后迟迟未安排开庭,这种情况应当多余二审办案法官联系,适当情况下可以催促其尽快安排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有个事很奇怪,我起诉后过了一个星期,对方正好回来清明扫墓,我通知了法院,第二天法院打电话叫我们去调解,他要我付他几万块我不同意,我当时想既然他造成我很大损失(我去被告那里用了不少钱),不可能付他钱了,因为我有当时签下的合同,可法院为什么当时不下传票给他?现在说要去被告那里,路费要我出,我不想答应,接着我问了法院如果我不肯出路费,这个官司怎么打,法院的说就这样不了了之,当时我气晕了.
追答你的意思就是第一次法院给你调解失败了呗,第二调解,如果你不想掏这个路费,就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庭审理吧,不过因为被告现在不在本市,给审理带来不少麻烦,法院还是要派人去异地找他了解情况..这个钱如果你不出的话,就算被告没出庭,判你胜诉,执行起来也有难度,你还是达不到你想得到的结果.当时房屋买卖时,对方为何没和你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还要再问你要几万块钱,这里面有事吧.还有一点,法院人员外出的办案费用,应该是等案件审理完毕后,一起算在诉讼费里的,这个钱不应该你先给,等案件审理完毕,有法院决定谁付这笔费用.
追问当时买的时候我不在家,是我家里人帮我买的,之后被告每年清明才过来一次,很难碰见,就一直没过户,去年我去过几次到被告家请他们帮助我过户,他们就不肯,造成我太大损失,所以想通过法律解决。
还有法院人员外出办案费用是等案件审理完毕后的费用是不用我先给?我也就是这个想法,我去问法院,说要我垫付?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