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时候没说不让提前还款,借了三年,想提前还款,已经还款14900,给客服打电话,说再还49000才可以。
我不同意,说太高,叫他减息,他那边也不同意,说什么他利息高当初我是看了合同的,合同我也看了的,既然我同意这个合同我就必须履行,可若是按照他所说的,相当于我借了34600一年不到,我要还给他7万……
这也合法?法律同意吗?别的人也这么借贷的啊?
比如我借人家十万,三年,一年24%的利息,一年付利息24000,我借了一年还款,十万还给人家了,后面两年的利息还算在我头上啊?为啥啊?
我跟他们协商,他们都说自己是合规合理合法的…
我擦……
然后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说不强制就不会跟你协商还本……于是我就强制了俩月……
各种打电话各种发恶心短信,您说您有这个功夫,为啥不直接打官司,法律判多少我还多少,钱立马到手,费啥事?
因为我觉得法院判……应该不会让我借34600,还7万吧,我是实在没办法了,协商不了,比谁都横,他们还说要上门,我等着协商呢,可是现在都没上门,也没打官司,就发短信打电话骚扰我和我的亲属……
我也是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