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预售商品房合同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在签预售商品房合同时已经一次性交完全部楼款并取得发票, 请问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还是要等到丈量完真正面积后签正式合同才能申请? 谢谢!
我是广州的

符合提取条件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20
预售合同就已经是正式的买卖合同了、实测之后也不会更改合同、只会再签补充协议、合同是当天网签出来的正式合同就只有一份、(写着预售两个字的也是正式合同)。所以写着预售两个字都可以领取公积金、只是有其他地方的公积金处需要你出示预告登记证(通俗说的备案纸,它是还没确权的楼才有的一个备案纸等于出房产证前的一个登记证)、

必须声明预售也是一种正式合同!!!

现在房子两种。
1. 是预售(意思是还没确权就开始卖的。相对便宜。但是房产证都会是收楼起两年之内出证。万科的都是,你看清楚它写着XXX个工作日。其实就是2年左右。)因为没确权所以是还不能办房产证所以合同封面会注明写着(预售)两个字、广州网签的合同都是这样的。它也是正式合同
确权之后也不会再更新或者重签合同

2.是现楼 (意思就是确权了。可以立刻办理房产证)

--- 两者各有不同。预售没办法出房产证但是会有一种叫预告登记证的东西、它是备案的、可以当做房产证一样的证明你是业主、例如佛山、提取公积金它会要求提供合同和产权证、如果是预售的、它就要求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有一些公司是不许业主拿走预告登记证原件的(更或者是按揭的银行是会拿着预告登记证原件做抵押)、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或者银行复印那个预告登记证再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预售相对便宜、而且在现在的什么使用年限的影响下、预售会更好、因为无论你什么时候买、那个使用年限都是从开发商拿到那块地开始算的。也就是如果开发商是2010年拿地、你2020年买到那个房、那么你的使用年限还是依旧按2010年算。

但是一般现在的交易、什么5年后交易税有优惠、那么预售就没这么好了、 因为5年时从房产证的登记日开始算的(登记日就是出房产证的那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关于修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具体要求的通知
  [2011-01-18]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方便广大购买了自住住房的职工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从即日起对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的具体要求作出修改,具体是:
  一、职工首次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现有文件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在中心归集业务系统上线前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在承办银行申请了提取,系统上线以后首次办理提取的,也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职工已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后同一套住房每次办理提取只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不用再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请广大缴存职工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注:按照《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8〕6号)规定,“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看到了吧,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因购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所需资料如下:
1、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
2、购房(销售)发票。
3、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卡。
因此,如果仅有预售商品房的合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第4个回答  2011-05-17
这个你可以问下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地方的话可以咨询下我爱我家的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