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平顶山煤矿集团签定合同,碰见平顶山当地检测出来发热量和其他参数与到货地点抽样检测不符,发热量明显低于合同约定最低值的问题,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规避这些风险?
我担心的是我签订合同后,款付后,到货地的煤炭检测报告和随车检测报告不符。因为很多和平煤集团做过生意的前辈都跟我说在平煤这边拉的煤,经常合同上签订的是保底4.7k或者4.8k大卡,随车化验单也大于等于4700,但是货到目的地后的抽样经常发生检测结果为4.2K-4.3k大卡,更有甚者4千大卡左右。这如何处理? 平煤检测机构是国家认可的,落地方检测机构也一样,但双方检测结果不一样,分歧一旦产生如何处理?我能否在合同中进行约束
我现在担心的是我签订合同后,钱款在交易大厅打款后,实际到货地的煤炭检测报告和随车检测报告不符,这样的话就很难操作。因为很多和平煤集团做过生意的老前辈,都说在平煤这边拉的煤,经常合同上签订的是保底4700或者4800大卡,随车化验单也是这个数值之上或者相同,但是货到目的地后的抽样经常发生检测结果为4200-4300大卡,更有甚者4000大卡左右。这如何处理啊? 而且平煤还只认自己结果。
追答没办法!现在平煤的当官的都黑的很!去山西被,那的煤好有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