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一:异地受理
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属于一对一试点的城市可以异地申领、补领。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二:户籍地
如果不属于上述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就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领、补领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初次申领一般需要提供照片,补领可免。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