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10年,现在公司裁员按照劳动法给我赔偿,公司按照我税前的工资来计算赔偿

大家好,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10年,现在公司裁员按照劳动法给我赔偿,公司按照我税前的工资来计算赔偿金额,公司另外每月补电话费200元现金,请问这200元能算到工资里面作赔偿金来计算吗?

经济补偿金有一定的标准。
具体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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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1
你好~楼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按这个规定应要算在里面的。
第2个回答  2014-11-01
公司是应该赔偿的,也仅能按照税前计算赔偿的,另外补贴的电话费,这可能考虑到你因工作需要已发生了一些电话费,所以给予了一些补偿,这样的补偿原则上不在工资之列,只能算是补偿而已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1-22
不能算在赔偿金里,应该是其余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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