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自己的房子,跟租户没签合同,有口头协议.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吗?

如果有"优先购买权利",他出的再高价格,我也不买给他!可以吗?
难道我自己房子必须卖给他吗?先谢谢 在线等^^^^^^^2011 5. 10 09:29

  1、优先购买权有两种:
  亲属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有先购买权不能对抗你的亲属关系人、共同所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你的亲属和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就不起作用了。

  2、没签合同,有口头协议属于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按法律规定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先把承租人撵走,再卖房。

  3、你的亲属和共有人不愿意购买,无论别人出价多高,只要承租人愿意出同等及价格,你就必须卖给他。就是因为他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没有排除口头协议。

  注意以下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司法解释说明: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可以对抗近亲属的购买权
  2、买卖成功后无权再主张购买,可以主张赔偿损失,损失额是购买价与市场价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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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0
有,建议你看下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这一块。
第2个回答  2011-05-10
1.涉及房屋租赁的,存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当然是共有人的权利优先,物权优先于债权嘛。
2.租赁物可以设定抵押权。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适用“抵押不破租赁”。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不适用抵押不破租赁。损失承租人自己承担(知道租赁物上由抵押权的)或者出租人承担(未告知的)
3.当然可以出租嘛,参见2的回答。
4.实现抵押权了!抵押有物权的性质,当然优先于基于债权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当然,实践中,承租人想购买的,直接和抵押权人签合同就好了。抵押权也实现,购买的目的也达到。
第3个回答  2011-05-10
口头协议没有法律依据的 你想卖给谁就卖给谁 这个谁也左右不了你。
第4个回答  2011-05-10
肯定可以的,毕竟没签书面的协议啊。
第5个回答  2011-05-16
这不矛盾啊,学校让你签就业协议,是为了日后统计学校各系的就业率,毕业答辩时可能也需要你对所做的房产工作做相关说明。如果你不想以此工作答辩,那你可以另想方法。说明:签了就业协议不表示你毕业后要一直在这边坐。按照你的情况应该是实习吧,对于实习的学生,房产公司也不会签正是劳动合同,所以个人认为这个没有什么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