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指定职工去内部医院就诊并开病假条合理吗?

我是一家企业员工,因病去省级大型医院开病假条病休,单位非让我本人去单位下属的职工医院换取病假条才能休息,请问我必须照单位的规定做吗?要是只提供医院病假条受到单位处理,我又该怎么办呢?

这在很多大单位自己有下属医疗单位的都有这样的规定;就是病休必须由本企业的下属医院开条才有效。既然都如此规定可见就是有它的必要性。存在就是合理的。职工医院的医生是会听从企业领导人的吩咐。尽量要少开假条对企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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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正常情况下,只要你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就可以。

    你们单位的做法是很常见的,单位要求你同时到职工医院出具病假条才能确定是否真的是病假。

    但是省级大医院的病假证明在仲裁中也是可以的。

    总之,如果是一般的事情,建议你根据单位要求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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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1-20
你好,现在许多单位都是这样规定的,不过,这并不合法,只要是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都是有效的;
个人建议你还是按照单位要求的做,以免日后麻烦,
一般职工医院也就是审查一下病历或诊断证明也不会为难你,主要是考虑实际生活中不诚信的人太多了,假的病假条满天飞,严重的损害单位利益与用人秩序,这对广大职工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所以你就担待点吧;
这也实在犯不上走司法途径确认效力,实践中大多的人只能屈服顺从单位意志;
第3个回答  2014-01-20
单位让去职工医院开假条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