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被辞退补偿问题

我于12月初进入这家公司,底薪1000加通讯200车费400补贴,于二月初业绩完成转正底薪升为1200,补贴不变,前几天(二月末)主管突然跟我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要求我离职或者被炒,我想问
1:公司这样子要赔偿我吗?赔偿是按底薪算还是工资加提成算?赔几个月?
2:主管在二月中的时候口头形式通知我,说再给我一个月时间,现在却让我做到三月半,说提前一个月提出不需要补偿,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我们这里没业绩要求,不存在业绩不够就会被炒的情况

1、辞退(被炒)需有合法理由,即在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难以胜任工作后,而你显然没经过上述法定程序。故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2、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无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指的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仍需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以应发(税前)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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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4
1、赔偿金指的是工资总额,需要有工资条为证。
2、提前一个月提出不需要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赔偿。补偿金与业绩无关,即使没有业绩,依法要要赔偿。
第2个回答  2014-02-24
公司炒你得有正当理由,具体的法定理由,在劳动合同法里有写明,你可以查一下,如果没有,就必须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2-11

第4个回答  2014-02-25
1月16日为用工之日,2月2日签署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署劳动合同即可。
关于超时加班的事情,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首先得看用人单位是否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已经审批,在综合计算公时的区间内(季、年等)的工作时间总和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即可,不定时工作制则不受加班的限制。如果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超时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
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内容不违法、程序合法、经过公示三环节后可以作为公司内部的“法律”,可以对员工的迟到、早退、旷工等进行相应的处罚,这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行政部门不能干涉的。从目前情况看,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健全合法,对于多次迟到、无故不到者算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然后开除,不给于经济补偿,这在仲裁庭、法庭上是能站得住脚的。
把你辞退了什么意思?给你下达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了吗?还是口头通知你不用去上班了?如果是后者,我处理的一个案子的情况是,主管口头给他说开除他了,不用去上班了,他就没去了,然后申请仲裁说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他,请求补偿。结果用人单位说从没辞退过劳动者,劳动者没请假就不来上班了,算旷工,要扣除工资,并赔偿相关损失。由于劳动者拿不出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所以在裁决的时候驳回了劳动者的请求。
通过以上讲解,你应该明白几个关键环节了吧:一是弄清楚是否进行工时审批;二是辞退你得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对你不利。
下面是关于辞职技巧的问题,只要用人单位不给你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你还没有取得哟工人单位解除你的确凿证据(如现场录音、电话录音等等)前,该上班的上班。甚至,你可以主动辞职,也能要求经济补偿。前提是找到用人单位违发的确凿证据:就你反映的情况,就算没有审批工时制的超时加班,你的证据呢?用人单位会主动坦诚交代?罚款的又不一定违法,况且你的证据有没有?
综合起来,加强证据收集意识,准备走劳动仲裁或者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