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和奖金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在单位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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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26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奖金也包括。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扩展资料

停工留薪期的计算

停工留薪期在实践中,各省市做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由工伤医疗机构确定;

二是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或休假证明确定。

适用的方式不同,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期限亦不同。

在天津,《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

也即,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延长停工留薪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通常情形下的停工留薪期究竟如何确定并不十分明确。如按照“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规定。

我们可以理解为:受伤职工需要接受治疗,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如病情稳定可以恢复工作,则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应该到劳动者病情恢复可以正常工作之日。

但如果按照“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之前其享受的是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级评定之后,停发原待遇,其可以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职工一次性待遇或者长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则是到伤残等级结论作出之日截止。

上述两种理解在实践中都有,也造就了目前各地仲裁机构确定停工留薪期的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停工留薪期为受伤之日到劳动者病情恢复可以正常工作之日。

判断劳动者是否已恢复病情可以正常工作,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劳动者休息的病假证明为准,当医疗机构不再建议劳动者休息,则应视为停工留薪期结束。另一种做法是停工留薪期为受伤之日到伤残等级结论作出之日。

上述两种做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存在一定的欠缺,应将上述两种做法结合起来考虑,既要考虑工伤职工的伤情,也要考虑有些工伤职工没有病休证明但确需治疗的情况,以及少数工伤职工利用医疗机构出具的明显过长的病休证明,怠于行使评残权利人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情况。

对此,宁波市的做法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等材料所确定的建议劳动者休息的期限为准,但不超过首次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做出之日,如停工留薪期满12个月后仍需治的,必须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延长。

对有些没有病体证明但确需治疗的受伤职工,则综合考虑该职工的受伤治疗情况,参照门诊病历的相关就医记录,停工留薪期可计算至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但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而对那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明显过长或没有对应的就医记录,以及有证据证明受伤职工怠于行使评残权利等情形,则是结合受伤职工最终评定的伤残等级及就医记录综合予以合理确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第2个回答  2011-03-16
从受伤送院起,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遇,即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是原工资成分不变,奖金是包含在单位工资总额里的也应该给。关于不给奖金这块产生争议,只有经劳动仲裁裁定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7-27

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发放。绩效和年终奖与正常上班一样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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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3-16
停工留薪期内,福利待遇不变。
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