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收回吗?

我家的房子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现在面临拆迁补偿,请问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有用,政府能否不用征得我家同意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五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4.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5.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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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2
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占用该宗地,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划拨权益价给原划拨使用权人补偿。
第2个回答  2011-03-09
如果政府要征收,你的属于划拨,土地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土地上的建筑物有补偿。
第3个回答  2011-03-02
如果土地被征收,你的土地使用权也就灭失了,不论是否是划拨
第4个回答  2011-03-10
拆迁的实质是收回土地使用权,一般的做法是拆迁人购回被拆迁人的房屋,这样连房屋带土地都归拆迁人所有了。
至于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的还是出让的不影响你取得拆迁补偿的。
如果收回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市政建设或者按照规划进行城市建设,基本上都是强制性的,拆迁单位都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