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 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 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 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 (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 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 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 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 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 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 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扩展资料:
其他岗位的安全职责:如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负责人
2014年修订并发布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作出了调整,改为7条,具体如下: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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