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分为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国税、地税部门、海关均是征税部门,其中: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由海关征收或代征.
中央税由国税征收,地方税由地税征收,共享税种中的增值税、部分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等税种由国税征收,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地税征收。
扩展资料: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据报道,2010年前五个月中国财政收入35470亿元,比去年同期 增 加8 3 6 2亿 元 , 增 长30 .8%。结合下半年预期,全年可能将实现8万亿,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将成为全球第二富裕的政府。
财政是同国家的产生和存在相联系。国家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挥职能,必须消耗一定的社会产品。但是,国家本身通常不直接从事生产活动,因而必须凭借自身拥有的政治权力,强制性地征收一部分社会产品,以满足各方面支出的需要。
这种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这一概念的内容可以看出,财政是一种分配关系,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在社会范围内集中性的分配关系。这就是财政的本质。
参考资料:财政收入-百度百科
一、财政收入分为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我国在1994年实施了分税制,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二、各税种在中央、地方的分成比例具体为:
(一)中央全额: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全额: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三)中央地方共享税:
1、增值税
2、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5、资源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印花税
扩展资料: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 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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