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里面的劳务派遣制柜员怎样才能转为正式合同工?有工作几年后才能转的硬性规定吗?怎么样叫表现优异,可以一年内就转吗? 希望具体了解情况的说一下要吸储,把顾客的存款从其他银行拉过来,除了拉关系、“贴水”以外,还有哪些正当的理由,可以说服顾客的?就是说顾客凭什么把钱存你们银行,不存其他银行?服务热情到位,还有呢?
请问“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最长半年,超过半年都是违法,且柜员是不允许劳务派遣的”这个规定的条文在哪里,麻烦给个链接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释义中有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