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私自占用楼道和消防通道,协商不成,法院说我们只对楼道有权利,消防通道要物业作为原告的,是这样么

我们新房装修好后就搁置消除味道没住。结果隔一段时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对面的消防通道和旁边走廊都被装上了防盗门,严重影响我家出行和安全。协商不成后上告法院,结果受理就花了3个月,刚开庭法院又说我们对消防通道不能告的,只能旁边楼道的门。消防通道要物业来告的。是这样么?对面消防通道不拆对我家安全隐患很大,里面堆了很多易燃物还有电动车充电也在里面的。万一着火我家连跑都没地方。法院还迟迟不判,我该怎么办?????主要邻居法院里还很嚣张说我们无理取闹,还要打人!!!怎么弄啊!!!我们才是受害者啊!!!
现在法官已经要求我妈改掉起诉了。。。我们还能改回来么?

不是,根据相关法律,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首先可以先去居委会或者物业说明情况,如果还不行就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消防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占用消防通道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大概率的影响到消防救援工作,相关法律规范此类行为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的法律。主要内容:一、规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原则。二、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的新特点,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包括改革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规定了消防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技术鉴定制度,建立了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了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等。三 、规定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四、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的应急救援职能,加强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必要的保障措施。五、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取消了一些消防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调整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规定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明确了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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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9
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2011-03-09
各安天命吧,相关部门不作为,踢皮球。
第3个回答  2011-03-10
到消防部门举报投诉
第4个回答  2011-03-09
你问法官知不知道《消防法》?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你认真阅读一下《消防法》,或对你这次本案有帮助。下边是消防法的网址。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10/29/content_166808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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