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者》、《意林》等杂志上面的文章。

没什么要求,只要是这类杂志上的好文章就行。多来几篇更好。谢谢~\(≧▽≦)/~啦啦啦

  意林:
  ----------艾滋男孩的温暖日记

  涂涂命苦,去了福利院还没到一个月,就离开了人世。死时,才9岁。

  涂涂是村里的孩子,一个憨厚可爱也可怜的患有父母遗传艾滋病的小男孩。

  很难想象,涂涂到底是怎样历经他死前的那段岁月的。

  父母接连去世后,涂涂并没有因此而“堕落”自己。相反,幼小的他很坚强勇敢,一个人撑起了这个家———他和奶奶。涂涂早晨去山上砍柴,然后上学,中午去村落里捡垃圾,还要提水做饭照顾奶奶,晚上便趴在桌上看书学习。村里人都夸涂涂很棒,大人们因此也很乐意让自家的孩子和涂涂一起玩耍。

  直到涂涂被查出患有遗传艾滋病时,一切关乎色彩的颜色就全被抽走了。

  没有人愿意接触涂涂,就连奶奶也搬出了屋,留下涂涂一个人。

  涂涂一个人住的屋子,墙壁是用塑料纸糊上的,因为下雨天会渗水。涂涂的床是一张破木板,上面有着潮湿坚硬如铁的破褥子,涂涂每晚就是这样睡的。因为得了病,没有学校收留他,涂涂就把单薄的书本,看了一遍又一遍。涂涂一个人的厨房,是用4块砖头立成的灶台,食物是他捡来的脏东西,在热水里煮了煮便吃了下去。涂涂知道,不吃东西会死人的,他不想死,他还想象着以后的美好生活———老师常讲,生活是美好的,未来是幸福的。

  后来,不知道是谁,将他的遭遇公布在网络上,吸引了很多人关注涂涂。他们给涂涂送来了漂亮的衣服,可口的食物,买来了涂涂做梦都没看过的精美书本。不过,这些东西,都是从围墙外扔到院子里的。

  新衣服,涂涂舍得穿。新书本,涂涂舍得看。但那些食物中,有的涂涂舍不得吃。例如汉堡,涂涂会将里面的肉拿出来,给老黄吃。老黄,是涂涂家的一条老狗,是除了涂涂之外,房子里唯一有生命气息的动物。

  还有人鼓励涂涂,说让涂涂勇敢起来,以后会带他去动物园,还会带他去玩摩天轮。涂涂不知道什么叫摩天轮,但他相信一定很好玩,所以一直等着,等着……但从未等到。

  直到涂涂的事情被更多人知道,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最终让福利院收留了涂涂。在福利院里,涂涂有单独的房间,里面有温暖的床,有童话书,有玩具,还有电视。只是,涂涂的房间,两侧几乎没有人来往,除了浑身武装起来的福利院人员来往送饭。

  涂涂命苦,即使条件好了,还是没躲得过病魔之手,死在了医院里。涂涂死了的消息传出后,有网友说,涂涂在患病之后,内心里肯定时时凄凉,从来没有感受过温暖。这句话的下面有人持肯定意见跟帖评论:是呀,涂涂死前的一刹那,如果回忆过往,所有闪过的画面绝对没有温暖可言。

  可事实错了。福利院人员在收拾涂涂那少得可怜的遗留物时,发现了一个日记本,上面有着涂涂歪歪扭扭的字迹。整个日记本里,只有一篇日记,记述着这样一件事情:

  好几个夜晚,涂涂在屋里都听到外面有人叫他。涂涂立马翻身起来,跑到了屋外的院子里。涂涂跑到院门前,就那么轻轻地坐下去,隔着门板,和屋外的人说着话,聊着天。

  屋外和涂涂说话的人,是涂涂以前经常一起玩耍的小朋友们。他们瞒着家人,偷偷跑来想进屋陪涂涂说说话,但涂涂坚决不让,就这样隔着门板,和小朋友们聊起了课堂上的知识,操场上的秋千,还有河里的鱼虾,树上的小鸟……

  这篇唯一的日记,末尾句是这样的:每当这时,我会很高兴,外面有人和我说话,我的身边,还有老黄。

  ------------丁凉的浪漫病
  1.丁凉不是一场梦

  陆鱼大口吞下生菜五花肉,粲然一笑,牙缝翠绿如春。对面的男生眉毛微微一皱,挥手,买单。

  男生是姐姐介绍的相亲对象,陆鱼哼着小调回了家,“非暴力不合作”行为又一次告捷。姐姐比陆鱼大不了几岁,张罗陆鱼的终身大事比老妈还来劲。短短一个月,军人、大厨、IT精英、歌手、银行工作者,陆鱼通通相了个遍。

  刚到家,姐姐的电话准时来了,怒火险些冲破听筒:“谁让你说以前有男朋友的?我告诉别人你根本没谈过恋爱!”

  陆鱼没有说话。

  她在心里说:你当丁凉是一场梦啊。

  2.那年遇见番茄脸

  县城很小,陆鱼的恶名很快传开来。姐姐失望至极,很长一段时间不再搭理陆鱼。

  终于落得清闲。陆鱼忙着辞职,楼上楼下跑不停。小企业的档案管理员,实在不是一份让人热血沸腾的工作。

  稳定的工作为什么要辞掉?相亲的男生为什么不好好对待?为什么要过得这么浑浑噩噩?如何跟在家乡的父母交代?

  陆鱼抱着白色的iPad钻进了房间,充耳不闻,继续看美剧。

  不是想浑浑噩噩,陆鱼已经决定明天去面试英语学校的老师。可是,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自从丁凉离开以后,她才发现,再没有谁会认真听自己讲话。

  丁凉手长脚长,放到三国可以做刘备弟弟;丁凉名牌大学毕业,智商绝对及格;丁凉父亲是企业CEO,家境十分优渥;丁凉从来不用肉色丝袜配运动鞋,愿意陪着陆鱼通宵看《24小时》和《迷失》。丁凉什么都好,除了一年四季都红得像只大番茄的脸。

  3.再见,亲爱的活火山

  偶尔,当和陆鱼一起谈天说地很轻松时,丁凉血红的两颊会渐渐淡下去,露出好清秀的脸庞。但只要与任何人的眼神有交集,丁凉永远是沸腾的活火山。如果不安和争执出现,甚至还会伴有尴尬的短暂口吃。

  丁凉其实是可以流利唱完《阿司匹林》给自己听的。那夜,陆鱼发高烧,难受痛哭,丁凉蹲在床前唱陈奕迅的歌,《落花流水》《粤语残片》《不良嗜好》,一首歌接一首歌地唱。唱到天亮,唱到陆鱼在陈奕迅演唱会的梦境里心满意足地酣睡。

  陆鱼并不嫌弃丁凉。尽管闺蜜对丁凉的态度从同情变成暴躁,天天吹清冽的耳旁风;尽管父母不发一言,板着脸从俩人旁边漠然走过;尽管姐姐在婚礼现场直接建议“大西瓜不如和我妹妹分手算了”。那么多嘲笑、同情、失望的眼神,一瞬间万箭穿心,陆鱼以为自己从来不在意,笑僵的脸庞上,粉饼像面团般一块块落到碎花裙上。

  回到原来的城市,已是夜深。丁凉和陆鱼一前一后上了公交。乘务员问到哪里,陆鱼没有回头,不想说话。乘务员吼着嗓子问第二遍,陆鱼转过头对丁凉高分贝吼:“说话啊!除了脸红你还会干吗啊!”

  他的声音静静的,轻轻的:“我不知道你想去我那里还是回家。”说罢,转身,下车。

  汽车扬长而去,丁凉离开陆鱼,从此杳无音讯。

  4.内心比阿尔卑斯山还强大

  陆鱼买了一套芥末色的套装,反光镜里一看,好一株水芹菜。教师职位很抢手,面试的人排排坐。

  《生活大爆炸》看了三遍,口语流利没有问题。女考官忽然用英语问,你有男朋友吗?

  有。一定有。陆鱼的紧张烟消云散,缓缓描述着那个被自己用“不争气”骂走的只会脸红的男朋友。

  女考官若有所思地说了一串陆鱼不明白的词,后来干脆用中文说:“赤面恐惧。我有个侄女也是这样的病。”

  空调咝咝作响,陆鱼大脑突然放空,傻傻站在游离的冷空气下,呆若木鸡。

  陆鱼想起了自己的丁凉,他曾经徒手捉飞奔的老鼠,也敢大声喝走公车扒手。他的内心比阿尔卑斯山还强大。他曾经说:“亲爱的,我管不住我的脸。”

  5.当大番茄遇见水芹菜

  陆鱼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一名英语培训老师。第一次接的班是亲子班,小朋友才三岁,家长会旁听。搭档的美国外教David握握陆鱼的手,示意她不要害怕。短短两个小时的课程很快过去。课程结束,陆鱼咧开嘴大大地笑着,David亦开心地给了陆鱼一个很友好的拥抱。

  本来只有一秒钟,陆鱼没有放手。教室圆圆的窗外面,横着一颗大番茄似的头,定定注视着被老外抱在怀里僵掉的那株水芹菜。

  她打量着眼前这个男生,他留了胡须,棱角分明,肤色是匀称的巧克力色,脸上的烧仿佛也淡了些许。

  丁凉争取到公费出国的名额,到非洲周游了一圈。好望角的日出狂热绝望,丁凉站在岩石边,对着海天一线,日复一日大声演讲。或者去到周末的集市,对着来来往往的本地人与游客聊天胡侃,无所不谈。

  “后来,有一个意大利的医生告诉我,这是一种病。”

  之后,俩人作别。客气得连一个握手都没有。

  6.我的病只为你而生

  姐姐高声拍门,不过才上午10点。陆鱼一听,竟然还有姐夫的声音。两人跟打了鸡血似的语无伦次:“丁凉回来了?”

  陆鱼不耐烦地挥手,表示已经与他没有瓜葛了,请两位放心。

  哪知姐夫一下捉住她的手:“千万要帮忙啊!”

  原来丁凉已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培训师,企业员工但凡经其培训,工作效率翻倍提高。姐夫的父亲下死命令,要求姐夫一定请来丁凉为半死不活的洗衣粉工厂诊脉。

  拿着姐夫给的名片,陆鱼独自来到丁凉的工作室。她在原地站了很久。左脚换右脚,右脚换左脚。她下定决心,径直朝内走去。

  她要对他说什么?

  是说那天和老外的拥抱是个比水晶苹果还纯洁的误会,还是说为过去的不信任懊悔不已?沧海桑田,他的心里或许已经格式化得干干净净。

  可是,陆鱼错了。随着自己脚步的靠近,她看见那张急剧加温的脸已经迫不及待写满了答案。

  她果断抱住了他,是好长好长一个拥抱,所有的惊愕嫉妒诧异鄙夷,都被甩到千里之外。

  他的叹息好像从好远好远传来:“我的赤面恐惧,看来只对你一人发作了。”

  呵,好浪漫的病。

  ----------------痛爱
  他反复向我提起一个事实:我已经将前妻的墓做成双穴,有一天我会躺在她的身边。

  你今年多大?

  50岁。

  有这个必要吗?男人50岁时很走俏,你能保证不会遇到新的恋情?

  他不答,开始讲他的故事。

  他和前妻是同一家工厂的工人。她是职校分来的学生,美丽漂亮,引得厂里的单身小伙子都在“蠢蠢欲动”。他是她的师傅,上班下班,他紧跟着她,保护她不受骚扰。

  在他俩的婚礼上,那些失意的小伙子们借着酒劲骂他:哼哼,保护她,有这样保护的吗?他却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这场婚姻却让他烦恼得不得了,因为即便她做了母亲,即便她年过30、40,总是有男子向她献殷勤,总是有关于她和谁谁相好的流言。

  终于有一天,他有了婚外恋情。

  他说,直到如今,那些关于前妻的传言都从未得到过证实,而自己倒是真的出轨。唉,他叹气。最后,他们离婚了。

  分手后有3年里,两人几乎没有往来,直到她得病,是不治之症。更要命的是,这是一种疼痛异常的病。

  她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他,他在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

  他送她进手术室。术后,他从麻醉中唤醒她,护理她……在她痛不欲生、漫无尽头的200多天里,他停掉一切工作,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喂饭喂药。他常常握住她的手,紧紧地抱着她,希望她能把疼痛传递给他。最后,她死在他的怀里时,甚至有些笑意:不痛了。

  陪伴和护理她的日子里,他与她,就像过了一生,没有之前,没有以后。

  他为前妻操办后事,悼词是他拟的,墓地是他选的。逢年过节,他仍然一次不落地到老丈人家去侍奉孝敬。他说,我是她家永远的女婿。

  他拒绝了许多位向他示爱的女人。有人说他傻:你还为她守什么啊?

  他说,要是我当初没有背弃过爱情,那么现在送走了她,我或许可以开始新的情感;可是,恰恰相反,我曾经把爱情弄丢了,现在才刚刚找回来,我怎么舍得转身离去?

  -------------那个忧伤的老头
  他喜滋滋地注视着你牙齿的新鲜萌动,又抱着你自言自语地轻声吟唱,小乖乖,快快长,长大跟我去航海。

  从你开始长牙的那一天,他几乎天天注视着你嘴里的变化.看你吮吸自己的手指,还总是在手边可以触及的玩具上留下浅浅的印痕。他喜滋滋地注视着你矛齿的新鲜萌动,又抱着你自言自语地轻声吟唱,小乖乖,快快长,长大跟我去航海。

  你终于可以自如地走路跑跳,你满大街疯跑着追赶一只蜻蜓,他则满大街追赶着你。你跟小伙伴玩得大汗淋漓,听见他喊你回家吃饭、你躲到一堵墙后面,又示意小伙伴帮你撒谎,说不曾看到过你。你拿他给你造的弹弓,打碎了隔壁家的玻璃,他拿一块新的玻璃去给人家赔礼道歉,你则嘻嘻笑着从他兜里偷几个硬币去买雪糕。你跟人打架,捂着被砸破的脑袋嗷嗷哭叫着回家,他一边心疼地给你包扎,一边骂你,臭小子,下次再惹了事,别想进这个家门!你知道他说的都是假话,所以便也一次次在外惹是生非,而后由他处理“善后事宜”.

  你还经常地生病,一次次地让他在半夜里骑车载你去医院,你在昏暗的医院走廊里,坐在椅子上,看他奔来跑去地给你拿药,他的脊背温暖而且结实,已经读小学的你,还可以借生病的理由,趴在他的后背上,让他背你上楼。你还傻乎乎地问他会不会死,他便笑你,说,老子还没死呢,你急什么?说完了便扭扭你的耳朵,你哎哟哎哟地叫着,一抬头,看见他正慈爱地注视着你.

  后来有一天,你们沉默寡言地面对面坐着吃一顿平常的午饭,他突然走到镜子旁,张开嘴左照右照,终于还是微微叹口气,重新坐回到餐桌旁。

  你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咀嚼动作渐至缓慢。他还抱怨你的母亲,说菜怎么越炒越生,让人连咬都咬不动了。那时你的牙齿,正有力地嚼着一块只有七成熟的牛排,而视线,则目不转睛地盯着最新的一场足球比赛,你甚至都没有听到他究竟在絮叨什么。

  他过生日那天,你被母亲提醒着,好歹提了两瓶好酒回家。他见了眯眼笑得合不拢嘴。你恰好站在门口,回头看他,突然发觉他的嘴巴里有东西在闪闪发亮。你这才发觉,他不知何时竟镶了三颗金矛。你没有问他在哪儿换的牙齿,却是背着他偷笑着对母亲说,他干吗镶金矛呢,真是俗气,看上去像个没文化的暴发户。

  你的儿子开始会走路了,四处调皮地乱跑,他闲着没事,便过来帮你们看孩子。你总是看到你的儿子在院子里飞跑,从来都不会喊累,他却坐在椅子上,让这个小屁孩跑慢点,否则小心跌倒了磕掉牙齿。你让儿子听爷爷的话,儿子却说,不听不听,是爷爷走不动了,才不让我乱跑!说完了儿子又一转眼珠,嘻嘻笑着对你说,爸爸,你把那个我用过的学步车给爷爷用吧,他走得快了,就能陪我一起出去跑了。他听了哈哈大笑,你却瞥他一眼,看见他双腿上,曲张的静脉,像一条条骇人的水蛭,不动声色地吮吸着他最后的汁液。

  某天他坐了轮椅,在医院的走廊里微微闭眼晒着太阳,你拿着一沓子化验单,去找医生。经过他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子正将石子偷偷放到他脱下来的鞋子里,你气恼地追赶着那几个小孩,他们却笑着满医院跑,一边跑一边还唱着童谣:老头儿老头儿玩火球儿,烫了屁股抹香油儿;老太老太玩火筷,烫了屁股抹香菜。周围的人皆跟着大笑,你看见他也咧嘴在阳光里笑了。然后你便听见其中一个小孩尖声叫道:嘿,看那个糟老头.牙齿全掉光了!

  你看见他下意识地去捂住自己的嘴巴,而你,则扭过身去,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你却清晰地感觉到,那一刻你的心,正代替了眼睛,穿越一重又一重繁盛无边的光阴,一直回到你曾经张着没有几颗乳牙的小嘴,含混不清地喊他“爸爸”的那个原点。

  -----------------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个男二号
  他曾跟在我的身后,躲躲藏藏地像是演绎侦探大片似的目送我回家,却从没有和我正常地说过话;他曾写过我的名字,用淡蓝色的钢笔水一笔一画地刻满书本,却始终不肯赠我一封情书;他曾是优秀的红领巾少年,每日站在讲台上抓纪律,却也肯在考试中为我传递答案……他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少年,不管时光来来回回怎样转换,他始终都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用符合自己年纪的爱情方式,小心翼翼地爱着我。

  他是我生命中最沉默的少年,自始至终没有说过爱,可直到现在,想起他的时候总会想到“温暖”这个词汇,他随着成长的岁月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无论多久之后再想起,他都是那个少年。

  几年之后当我18岁,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时,觉得天底下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每天和自己爱的人一起吃饭、一起读书、一起描绘将来。与这些多彩的幸福比起来,以前的回忆大多变得苍白。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另一个人的陪伴,我庆幸自己能够得到,为此,当幸福太满太满即将溢出脑海的时候,我选择了合弃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片段。

  重新遇见他是在聚会上,我们坐得很远,如果不是有喝醉酒多嘴的人提起,我甚至忘了他的名字。我们就追随着那个人的回忆不停地尴尬地笑着,时间过去太久,我们早已不是昨日那青涩的少男少女了,那些小暗恋在现在看来也变得毫无乐趣了。临走的时候,我留在后面同人说话,他突然转过身来,说了声再见,我也点头,接着便看他笑着离开了。

  走在大街上的时候突然间就有伤感的情绪涌上心头,这个始终徘徊在我爱情之外的男孩,按照故事剧情应该是男二号。我知道,在青春岁月中每个女生都会遇到一个爱自己的男生,也会遇到一个暗恋自己的男生,或许会选择爱自己的,而合弃那个暗恋自己的,可是不管年龄怎样变化,人生到老回忆起来的只有那些曾经美好的事情,而我,自始至终,都想要表示感谢。谢谢他出现在我年少的生命里,谢谢他收拾我遗留的残局,谢谢他默默无闻地爱过我,也谢谢他在最后,愿意同我说一声再见。

  有多么奇特呢,我在爱情里爱着,他在我的爱情外爱着,到最后,全世界唯独只有他,是我想要感谢的人。

  也曾在朋友的故事外仔仔细细地观看着,那么浅显易懂的爱情就只有她自己浑然不知,男孩子为她买饭、为她撑伞、为她打架……直到最后换来朋友一声——因为我们是好哥们儿哪。真的是不知吗,还是因为彼此之间的缘分太浅太浅,只能做到一个爱,一个无害的面对。后来男孩子订了婚,一年之后结了婚,婚前曾一起吃饭,他喝得大醉淋漓,他说,还是爱她啊!之后我们每个人都被时间挑拨得越来越远,便也不再听说什么是非,大概都被现实逼迫着选择了沉默。

  好像,每个人都会成为另一个人的二号吧。因为是暗恋,因为是在别人的爱情之外反反复复地不得进入,但是我们都用尽了自己最大的温柔,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选择默默地付出。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换上同一种心情,觉得爱或不爱都是一种幸福的伤痛,到最后总要有落幕,只是请记得说再见,说谢谢。

  爱从来都是隐藏在最深处,就像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地剥开,直到最后泪流满面。我们都有着怎样的心境呢,最爱我们的,往往不是我们爱的,只好放任他在我们的爱情故事中,被时间贴上“男二号”的标签,放在回忆里。

  那个始终在我身旁沉默的男孩子,送给年少的我一份最美丽的礼物,无论20岁,还是60岁的我回想起来,都会有幸福溢出心海。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去了,回不去那些时间里,也回不去那些感情故事里,我只是想告诉他,很高兴自己能够遇见他。

  我什么也没有给予他,爱情、友情、一份年少时美好的回忆,统统没有,甚至没有微笑着同他说过话。但是他在我的生命里,并非什么都不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3
有些遇见只是遇见
2011-06-21 09:47 作者: 读者论坛 青衫子 小店还在,蔷薇还在,当初的人已不在。
  小店的房子还在,只是小店已换了老板,换了新招牌。
  蔷薇依然开落,只是今日花非昨日花,不经意间换了新容颜。
  蔷薇花开的时候,再也不见了她立于花旁的影子,还有回眸的样子。若要再现,须得运用内功,再塑一个她出来。
  那一年我正青涩,青涩地羞于握着她的小手跳舞,更不要说那么近距离地看她的眼睛,她的微笑。想必当时我脸红了,我说不好意思,我不会跳。她笑吟吟地说其实我也不会,自当是逛花园吧。

  于是我和她,两个根本不会跳舞的人在音乐声里在别人的眼光里逛花园。现在想来,她的这个说法蛮浪漫。
  她一袭白裙,中等个,细长的小腿,浅粉凉鞋,鞋面上缀着一朵小巧的蔷薇花。我大着胆子问她,你喜欢蔷薇?她略显惊讶,轻声说你怎么知道?我抬眼看着她,说我看到你鞋子上有。她略带羞涩地笑了,说你盯着人家鞋子看。我忙掩饰说我不是故意的。她乐了,说不用解释,你真像个学生。我说我刚毕业,才上班。她说我高中刚毕业。我喜欢蔷薇花,看到店外面的蔷薇花就喜欢上了这里。
  吃完饭之后我和同事告别离开,她和老板笑吟吟地送出门外。门外的蔷薇花在初夏的夜风里笑吟吟地媚,清澈澈地妩,散淡淡地馨,像极了微笑着的她。
  我心里叫她蔷薇,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更不好意思问她。
  回到宿舍,我拿出书来继续准备自考,看了几页总分神,于是作罢。想来人回来了,心还在花园里。

  我洗了把脸,来到院子里,倚着那棵梧桐,点了一支烟静静地待着,我本不会抽烟。我静静地看着蓝色的烟霭从红红的烟头冉冉升起,环绕,飘散,弥漫开来,像是墨舞水中,道不尽的诗意缠绵。
  有些时候人会谴于心手的拙稚,叹于文字音乐的狭陋,说来即是错,写来即是空。有几人能有贝氏那般天份,抬手奏来一曲朗朗月光。
  月明半弦,踟蹰于梧桐枝桠间。星光如水,淹不灭一缕缕蓝色烟霭。烟霭如纱,朦朦出一张笑脸,我叫她蔷薇。
  梧桐花玲玲珑珑满枝满冠,香气沁人心鼻。那一树蔷薇呢,香气会淡些吧。
  想刚才送走我们,她一个人静静地立于蔷薇花侧,只是一会儿,像是一尊花神。可以想见,她要回店工作,要收拾残局,让一切如初,等待第二天的新局。
  虽然听她说喜欢那个小店,其实现在想来没有哪个女孩子真正会因为一树蔷薇而喜欢一个小店,更何况还要强作笑颜陪自己并不喜欢的客人跳舞,即使是逛花园。
  或许是为了帮家里多挣一份钱吧,我想应该是。

  一个人床上煎鱼,我竟然想,第二天应该去和她说,或是给她写封信,告诉她,离开那种地方,那种地方鱼蛇混杂,会亵渎了她。可是这话这信该如何开口怎样下笔呢?你我本陌路,只是,只是逛了一次花园而已。
  第二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到小店附近,蔷薇花依旧笑吟吟地,我却没有看到笑吟吟地她。我没有勇气去问去看她,就像那一树蔷薇,她安静地立于风马牛不相及的小店门旁,自顾自地开落。
  有些遇见只是遇见。

(原文发表于:读者论坛-散文随笔
第2个回答  2011-07-24
你是要爱情篇?哲理篇?励志篇?……
这么多我不知道要给你哪篇。。你还是先想想再说吧。。追问

具体点就从后面几遍文章里选《读者》:2010-18《鹿心血》《猫禅》《人造美人》2010-22《走吧,要活着》《银行里的小男孩》《慢半拍》2011-13《天分》《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2011-11《84名乘客的生死表决》2011-6《老夫老妻》《我们心中的蛀虫》《美国人的另类消费》2010-13《消逝在放学路上》。如果都没有那就哲理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