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夫妻双方共同借的,但是借条上只写了妻子的名字,追讨债务诉讼时是否可以将夫妻双方都列为被告

如题所述

可以将夫妻双方列入被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外人借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晓债务人与其配偶之间就个人债务问题形成了夫妻财产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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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可以将夫妻双方列入被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外人借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晓债务人与其配偶之间就个人债务问题形成了夫妻财产约定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可以列为共同被告,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应该由妻子自己承担,那么对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是在明知是对方妻子自己借钱自己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23
除非你有足够证据证明钱为其夫妻所借或者证明这部分钱为其夫妻共同生活所用。否则无法将夫妻双方列为被告。追问

这个确实很难证明,因为借据上只有一个名字,没有说明借钱用途,但是却是夫妻双方借去用于投资的,是在其结婚后所借的债务,怎么可以列为夫妻共同偿还?

追答

共同投资?你可以证明投资所用资金为你所借款项即可。

追问

他们的投资情况很难证明,其实都是自由职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可以这样说。如果能证明到他们是夫妻关系,女方无钱,可否申请对男方(丈夫)做财产保全或是强制执行?

追答

您好,若未尽到上述证明。你申请对男方(丈夫)做财产保全或是强制执行的诉求很难胜诉。

追问

都是基于信任,当时未叫老公一起签名,夫妻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婚后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吗?

追答

婚后债务除非你证明为家庭共同生活所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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