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属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招录通过后即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招录过程除了体能测试和按警察标准体检这两个环节,其他考核与普通公务员招录一样。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录用计划范围内,根据毕业生报考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与政审等情况,择优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