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员恶意拖延仲裁时间怎么办?

从立案已有一年时间,还未裁决。被告单位的领导曾任劳动局的领导,不难理解为何拖延。
劳动者心急如焚!
问过法院了,是可以直接起诉,但要附上劳动仲裁员的逾期未处理的说明,而不是受理通知书。

劳动仲裁员恶意拖延,在没有进行鉴定、公告等例外情况下,超过了法定的60天处理期限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

也可以到仲裁委催促,要求在法定时效内尽快裁决;

如果仲裁委案件特别多,确实处理不过来的话,那么也只能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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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8
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1-07-18
您好,时间越长对您越不利,确实恶意拖延的话,你直接向纪检委或者检察院反映你的情况,如果非仲裁前置案件,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18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应在立案后45天内作出裁决,仲裁委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纵横法律网 何向前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7-20
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详情可以与本律师联系详细咨询。
纵横法律网 张金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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