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没有迁走,女方可不可以在当地申请房基地?另立门户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因为结婚时户口已经迁过来了,已经是这个地方的人了,就应该享有享有的权利,如果没有房子住,当然可以申请宅基地另行盖房了。实践中可能很多女的是迁回娘家,这是一种习俗,在法律上没有什么依据,因为从来就没有离婚了就必须迁走户口的规定。
纵横法律网 杨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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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31
可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9
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项,要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个回答  2011-07-29
可以申请。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