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和出纳,法人代表可以一个人当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财务(会计)和出纳属于不相容的职务,尤其是应收应付、成本费用、货币资金会计以及财务档案保管,不过出纳可以做固定资产等实物管理。
拓展资料
出纳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出纳是随着货币及货币兑换业的出现而产生的,所谓“出”即支出,付出;而“纳”即收入。具体地讲,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
出纳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收银员)。收款员(收银员),从其工作内容、方法、要求,以及他们本身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看,与会计部门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相同之处。
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他们也要填制和审核许多原始凭证;他们同样是直接与货币打交道,除了要有过硬的出纳业务知识以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财经法纪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所不同的是,他们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的;另外,他们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说,收款员(收银员)是出纳(会计)机构的派出人员,他们是各单位出纳队伍中的一员,他们的工作是整个出纳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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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15
财务(会计)和出纳属于不相容的职务,尤其是应收应付\成本费用\货币资金会计以及财务档案保管,不过出纳可以做固定资产等实物管理。法人代表公司法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三者中的一个担任,所以财务、出纳必须需要有前面三个身份之一才能担当法人代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11
当然不可以了!财务和出纳都他当,那这钱岂不是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了!其他股东的权益如何保障呢!
第3个回答  2011-07-22
当然不可能以了。这个每个职位都有它的明文规定的。你好好去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吧。
第4个回答  2011-07-11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