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学回家途中,被一架放置在路边的建筑工地的搅拌机卷了进去,路边没有安全标识牌,现在治疗快一年多了,能下地走路了,但是走路还是瘸,说说这个搅拌机怎么回事吧,这个搅拌级是一个建筑队放置在路边的,这个建筑队是为当地六家人盖房子的,他们之间签订了盖房协议,后来我们调查又发现,这个建筑队没有建筑资质,并且他们当时盖房子的日子刚好是当地严令禁止盖房子的时期,我的问题是:1、这个如果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是哪几个? 2、 需不需要医院开一个残疾证明,这样的话赔偿数额也许更多? 3、这个事情如果打官司,需要注意什么地方,需要出具什么证明?4、如果打官司应该以什么案由起诉?我是大一新生,学的法律,现在家里问我这些我都不知道,我怕丢人啊,希望大家鼎立帮忙,分数我会看着给的...
1、这个事情如果打官司,需要注意什么地方,需要出具什么证明?2、 人身损害等级鉴定是不是可以在诉讼阶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这个诉讼阶段具体是在什么阶段?3、等诉讼阶段让法院指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前期的起诉这个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怎样计算?谢谢你老人家了,您就帮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