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一个农村的二层私人住房的施工,昨天下午五点过开工,一个工人不小心从架板上滑倒摔伤,我想请问这个事故应该是哪个负责?我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请哪位知道的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那个房子其实是我的一个亲戚的,我并没有签定任何合同,那个工人也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这种是算事实劳动关系吗?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也没有什么口头的协议,本来开工之前他问过我,我说不要他来做,因为他以前有病,怕他身体吃不消,后来开工了他又跑起来,硬要做,他说他没问题可以做,我想他都跑起来了也就不好把人家赶回去,才做的四天就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