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7-02
当然有 而且很重要!!
一般来说,所有单据,例如产地证、 箱单、发票等都应在提单之前(也有特殊情况),而且所有的单证都不能早于信用证日期。
因为贸易流程是固定的,即使你不是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的,至少在表面上,要让人看出你是按照顺序作的,单据上显示的时间就是最好!
如果你的信用证上要求最迟装船日为6月25日,而你的提单日期是6月26日,那你已经晚了,不过估计问题不大!
单据中最早的应该是发票,然后FORM A 然后箱单,但是都要早于提单日阿!!!
不得早于信用证日期是指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同时不能晚于信用证要求的最迟装运期!!
至于FORM A上面的日期,估计一个大概的开船日期就可以吧!!我没做过FORM A 理论上是这样的!
老兄,建议你抓紧时间去交单吧,都已经进入七月份了,如果你的信用证效期是最迟装运期后的十五天内,你要抓紧了!!
FORM A 应该是要标明L/C号的,而且有的信用证条款中明确要求必须标明,所以不管怎么样,标明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