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采购师报名条件有哪些?以零部件采购为例编写一份集中采购合同,要求能够体现全部要点?

如题所述

兹由买方:哈尔滨铁路局物资供应站和卖方:哈尔滨铁路双城扣件厂 (公司名称)于2009 年 10月6日签订合同, 各方同意买卖有关货品并遵守各项条件如下:
1. 货品:详见采购订单
2. 原产地
原产地: 黑龙江省双城市
生产厂商: 哈尔滨铁路双城扣件厂
3. 质量
3.1卖方应按买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或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3.2卖方应严格按照经买方认可的,体现于相应的图纸、菲林、样本、CAD软件及品质协议等当中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品。
3.3卖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买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3.4买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卖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买方。
3.5卖方应保证所有生产或供应的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
3.6卖方向买方提供的部品在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保质期内功能失效时,卖方按第10条赔偿甲方损失。
4. 订单安排
4.1 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PO)或供应商送货计划采购货品,卖方应严格按其时间和数量交货。
4.2 卖方须对买方发出的采购订单或供应商送货计划应在24工作小时内以出面形式予以确认(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否则视为默认接受订单及其所有内容.
4.3 卖方不断改进其交货表现,确保100%的供应可靠性,缩短供应时间,提高供货或订单变化的灵活性.
5. 价格及条款
5.1买卖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等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用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5.2 买卖双方同意在第5.4款和8.2款所明确的交货与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循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5.3 任何价格变化须经双方同意,确定生效日期,有关的订单或销售通知(如有的话),应与最新的双方同意的价格一致。
5.4付款条件:月结, 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正本发票后 3天内付款。
6. 支持与合作
6.1 卖方确认配合买方并通过由买方发起的供应商考核、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及供应商改进会议等方式不断保持进步,达到有关的质量、计划及价格等目标。
6.2 如买方提供了有关的设备、工具、测试仪器、模具等给卖方,卖方应妥善保管,准备其备件, 正确使用及维护,如有任何严重损坏应在24小时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正式知会买方并经买方同意立即采取正确措施予以修复。
7. 包装
7.1 所有货品应按标准或买方认可的包装规格,用强度等足够的卡通箱、塑料袋或桶、瓶等容器包装,适应长途海运、邮寄、空运或汽车运输以及气候变化的要求,防潮、防震。
7.2 货品名称,品号, 原产地及数量应清楚地标注在每件外包装及必须的内包装外面。
8. 发运及交货
8.1所有货品发运应严格符合买方发出的供应商交货计划或订单中明确的要求。
8.2交货条款:
8.3卖方必须在装船/运完毕后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船名/航班号及起运日期、预计到达时间等。
8.4对于买方提供的需循环使用的包装、运输材料、工具或设备如泡沫盘等,卖方应予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与维修。
8.5如果货品原产国为美国或日本,卖方必须随货附正本的”无木质包装证明” . 如果货品为危险品(例如稀释剂,
油墨,清洁剂等), 卖方需传真货品之” 材料成分及安全参数”至买方以便安排货物储存.
9. 检验
9.1卖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买方备查。
9.2买方按上面所述各方同意的质量、技术规格、订货及包装要求等进行收货并做来货检验。
9.3若经双方确认来料不符合要求并被确定退货,退货需按要求于一周内由卖方拉走或买方退出.否则卖方自行报废并从货款中扣除此笔款项.
9.4如任何一方对质量鉴定有异议,必要时可提交广东省东莞市技术监督局鉴定。
10. 索赔
10.1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运公司承担的赔偿外,对任何涉及质量、技术规格或数量等方面不符合经双方同意的有关条款要求的情况,买方有权索赔予与补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退货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律师费、差旅费等应由卖方负担。
10.2 一旦不符合的情况发生,买方将书面通知卖方,卖方有责任立即采取改进行动,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如使用紧急而需挑选时,则卖方应立即组织挑选或由买方直接组织挑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0RMB/小时*人)。同一部品在线拒收率在卖方承诺的工程不良率之内,卖方无条件退换坏料;当同一部品在线拒收率超过卖方承诺的工程不良率时,卖方无条件退换坏料,并承担买方的连带物料的损耗;
因来料不合格退货或挑选,加工而造成生产停滞时,买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当批货款扣款(每次停线最低罚款为2000RMB)或延期付款1-3个月的处罚,由买方发出书面《供应商索赔通知单》通知卖方,经卖方确认后从货款中扣除。
10.3因卖方提供买方的部品质量问题导致市场客户投诉,造成买方损失时,买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供应商索赔通知单》通知卖方,经卖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卖方货款中扣除。
10.4当在来料检验、生产过程及市场反馈中发现物料的不良具有严重的质量隐患,且此类质量问题以目前的行业技术水平经双方证实无法返工时,不良品退回卖方后,须在买方人员现场确认的情况下破碎报废,且买方确认人员签字的报废报告须在二天内回传买方备案,否则将视为隐瞒行为,按10.5条处理.经买方检验不合格批退部品、市场返退部品等须经卖方返修加工后重新使用的部品,在卖方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时,须单独组批,并在外包装箱和现品票上注明“返工品”。《出货检验报告》详细注明原不合格项及返工检验方法,否则,按第10.5条处理。
10.5经确认卖方存在隐瞒或故意混不良批次提交产品的行为,而造成买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时,相关损失依据第10.3条处理。除此之外,隐瞒或故意混不良批次提交产品的行为第一次发生,买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当批货款扣款1%-5%或延期付款1-3个月的处罚,第二次买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停止供货等。卖方货品出现少料事故,应在二天内补回。否则,买方将按少数数量的金额的5倍从卖方货款中扣除。
11. 不可抗力
11.1若卖方因不可抗力,包括罢工、火灾、水灾、政府行动或禁会、或其它任何不可合理控制的理由,不能按商定要求按时供货,卖方应在事先两天内知会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邮寄由当地政府签发的事发证明给买方。
11.2即使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若卖方在事发后两周内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买方有权按卖方根本违约处理。
12. 违约或解除合同
12.1若卖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的任何重要条款,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拒收货品。延迟超过 天,买方可取消订单”;
13. 纷争解决
13.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13.2双方选择仲裁时,应另行达成仲裁协议,并确定仲裁机构。
13.3如果一方选择诉讼,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确定买方所在地法院为受理案件的诉讼法院并适用中国法律。
14.保险
14.1在FOB条件下,货品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14.2在CIF条件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15。 其他
15.1未经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报以口头、书面、出示或其他任何方式
借用、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本合同中英文一式两份,由双方在原件上签字,各执一份。

授权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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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lier卖方) ( Buyer: 买方)

( Date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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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可
4 嘿嘿
4 祝你
0 好运
1 工作
0 顺利
7 加油
7 吧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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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1
企业的运营过程与采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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