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旷工半天,如何处罚

扣了我1、一个月奖金2000-3000(我旷工当月没有奖金,说是我有奖金的时候就扣我一个月奖金)
2、一个月绩效补助1500
3、一个月生活补贴1000
4、一半年终奖3000-4000
现在可以确定的就这么多,
我的工资只有不到1000,请问这合法吗?
单位还发了红头文件,请问这合法吗?

你好!一般来说,公司的员工经常旷工公司就会扣工资来惩罚,如果旷工情况比较恶劣的话,单位是有权辞退员工的,一般旷工半天的话多数企业都是以扣工资来惩罚的。

一、旷工怎么扣工资?

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日工资数*天数。如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旷工天数符合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对旷工是如何规定的?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我国法律上对员工旷工是没有做出规定的,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旷工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罚。其中一项就是要扣除旷工员工在旷工期间的工资,一般是按照旷工的天数乘以旷工员工的日工资来计算的。同时,要是因员工的旷工,造成了公司的损失,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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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劳动纪律比较宽松的用人单位对旷工半天的员工一般只批评教育,扣发半天工资;劳动纪律比较严格的用人单位除了批评教育以外,还会扣除其当月的全部奖金;劳动纪律特别严格的用人单位会与旷工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法律分析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职工无故旷工的处罚各有不同。根据情节严重性,会有扣工资,降职等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这个要看公司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每个单位情况不一样,以实际情况为准。

    规章制度是不是经过了民主程序,有没有公示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旷工行为如何处理的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进行公示,而且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这样才有效。

    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概念和发生旷工有明确规定的,按具体的处理规定结合员工的实际旷工行为进行处理。关于违约金和罚金的问题,首先从2008年1月1日后除了培训费和竞业禁止或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员工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还有罚金的问题首先针对旷工当日的工资单位依法不予发放,但是额外扣的罚款就没有依据了。

第3个回答  2011-07-08
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要求的,如果与法律相悖就不合理,旷工半天扣半天钱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07
起码是不合理,看一下公司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规章制度是不是经过了民主程序,有没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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