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1-16
1955年实行军衔制时,我军部队的编制序列仍然保持着战争年代的体制,即在战略区之下,设有兵团、军、师、团、营、连、排、班共八个等级的作战序列单位;干部的级别除了军委正副主席和大军区外,下面的兵团、军、师、团各分正、副、准3级,营、连、排各分正、副2级,合计20个级别。军官军衔等级如果设置少了,会加大原有级别合并的困难。当时的指导思想是,团级以上干部评校级以上军衔,营、连、排干部评尉级军衔。营、连、排一共有正、副6个级别,1988年第二次实行军衔制时,我军的部队编制取消了兵团级单位,干部的级别也压缩到15级,因此军衔的等级可以相应减少。减少哪个级别合适呢?领导机关慎重考虑,决定"减两头、保中间",即减少将官和尉官的层次,保留校官的4个级别。我军营以下单位的编制与1955年相比并无多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