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综合工时制是怎么规定的?每月最高工作多少个小时?休息最少多少天?

如题所述

每月最多工作176小时。休息最少四天,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拓展资料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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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1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也要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力的。每七天至少休一天的。
2、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2个回答  2011-06-18
综合计算工时制一般有月度、季度和年度之分,一般公司都申请的是季度综合计算工时制;还要看综合计算工时制批复规定的实施周期,有些是自然月,而有些是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等等。在季度内,基本工时要按照月法定应出勤天数来计算,合计加班时间不超过108小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17
法定工作时间为166.64小时,即便是综合工时,加班也不能超出36小时。追问

比如:1号上白班,2号上白班,3号上白班,4号上夜班,5号早上8点半下班后休息,6号休息,7号上早班(为了安全6号下午或者晚上就要到单位),8号又是接着上白班,以此类推的循环!每月总时长240小时!
总的来说,每天都在单位,请问劳动法对综合工时制是怎么规定的?每月最高工作多少个小时?休息最少多少天?对于休息又是怎么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11-06-17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0个小时,然后你自己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