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如果被抓有客人未登记如何处罚?由谁承担处罚?是否前台服务员要承担所有责任?

如果宾馆负责人强行让前台服务员承担所有责任,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宾馆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宾馆如果出现有客人未登记就入住的,由宾馆接受处罚,具体责任承担由宾馆自行规定。

1,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过错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宾馆登记上传旅客信息违反规定处罚的只有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各省、直辖市也有对特种行业(包括旅馆业)的法规。但只要是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取证、按法定程序处罚旅馆业主或前台工作人员,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幅度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颁发一般是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没收也应该由颁发的公安机关依法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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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1

宾馆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宾馆如果出现有客人未登记就入住的,由宾馆接受处罚,具体责任承担由宾馆自行规定。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扩展资料: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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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我们这里也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是指没有上传客人身份证件的,你说是是未登记这个得细分:如果开房客人是在白班开的房只告诉你住一位,到了晚上公安局来查了发现住两位其中一位没有身份证,那派出所肯定是罚宾馆。但是这不能都怪前台,这种事情需要楼层人员与前台配合。宾馆经理也应该轮流值夜班。前台人员只能在前台范围内工作,领导或保安才可以走动,所以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注意入住人员。前台如果有入住报楼层是男女和几位,如果楼层人员看到入住人与登记不符应该及时与前台核实,前台人员报告经理或保安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17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人不录入,根据性质,处以200-500元罚款。
第4个回答  2011-06-17
承担部分责任,毕竟前台不是“看门”的,也避免不了有鱼目混珠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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