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1
根据《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H3012-2000)中有关的规定为:
管道上两相邻对接焊口的中心间距:
a 对与公称直径小于150mm的管道,不应小于外径,且不得小于50mm;
b 对于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150mm的管道,不应小于150mm。
这个应该算是比较基本的要求了,如果焊缝的间距过小,那么焊接点的力学性能不能满足合格管道的要求,在焊点容易发生泄露。另外,局部应力也可能不满足要求,易损坏泄露。
至于所说的管件连接的问题,主要是考虑连接后法兰检修拆卸是否方便,一般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的管件都是对焊管件,都可以互相焊接,或是与法兰焊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