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他家拆迁我还有份吗?

如题所述

如果说目前已经离婚,但是户口还没有来得及迁走的话,其实在法律上面来说,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适合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因为现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你和这个家庭以及和这个男人都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所以说在情感上以及在法律关系上,都是没有任何的。联系的,但是如果说你的户口在男方家,但是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以户口为准,把你算上了二分配给了,南方的这一部分多的财产的话,那么我想你可以和这个南方去进行协调分给自己一部分,因为毕竟是因为自己的户口在男方的。户口本上,所以才造成他能够多盈利一部分,这样的话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一,从法律关系上来看是没有关系

因为目前来说的话,双方已经离婚,所以说双方的任何在离婚之后的经济手段和对方都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就比如说你自己的工资在结婚的时候呢,是有一半是对方的这个婚内财产,但是如果你结婚了之后工资就只有自己是啊,所有人而和对方没有任何的关系,那么同样的对方家再和你离婚了之后拆迁那么这个拆迁款的也没有任何一部分是属于你的,因为你已经和这个家庭没有任何联系了,也没有任何的法定关系。

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拆迁会有你的份

因为如果说你的户口还在男方家的户口本上而拆迁办的同志在根据户口分配或者是赔偿款的时候,考虑到你这个人的存在,而多给了男方的家庭一部分资金的话,那么这个资金你可以和南方进行协商,但是最好不要闹到法院去,因为闹到法院去的话,很有可能会判定和你没有关系,而且也会判定这一笔资金不应该男方所得到导致两方都没有办法得到这一笔钱,所以的话呢,你可以和男方私下里面去沟通,因为自己的原因多的了,这一部分钱两方是否可以协调一下离婚的事平分,或者是女方能够占一大头,也可以分给男方一部分,这样,我相信男方会同意的

三。有一些情况下也会出于情感考虑来分配

因为这种财产上面的分配,如果按照法律上面的严格执行的话,适合女方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如果双方的感情在之前比较深厚,并且呢,离婚情况还不是很久,如果在私下里面协商,男方愿意给自己一部分的话,那么这也是属于自愿的,给予也是可以说和你有关系了,但是如果男方坚决不给的话,我们也是无可奈何的,因为在法律上已经双方是没有任何的联系了,他的财产和资金和自己也并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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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2
没有了,是因为你们两个人已经离婚了,虽然户口是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但是两个人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第2个回答  2021-12-25
就看拆迁房是如何赔偿的,如果是按户口,你没份,如果是按户口里的人头份,你就是有份的。
第3个回答  2021-08-12
是没有你的份的,因为你们两个人就离婚了,而且是没有任何的夫妻关系,所以是没有你的份的。
第4个回答  2021-08-12
是没有的,因为你们俩已经离婚了,在法律上不属于夫妻关系,不能共同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