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办校无序跨区域掐尖招生,掐尖招生的危害是巨大的,尤其是损害教育公平。
就在此前的时候,教育部举行了相应的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教育部的发言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进行解释,表示《实施条例》将会进一步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限制民办学校无序的跨区域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以此来杜绝教育不公平的现象,保护大部分人的利益。
事实上,只要是看多《实施条例》的人应该都知道,在其第三十一条,就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民办学校必须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也就是不得随意到别的区域进行招生,与此同时,民办学校的招生也要进一步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这样才方便进行统一管理。与此同时,对于高中的民办学校,教育部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必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当然,并不是严格禁止跨区域招生,但是前提是必须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
教育部的发言人还表示,掐尖招生对教育公平的损害是巨大的,所谓的“掐尖招生”,其实就是提前招生,并且对尖子生予以各种优惠和奖励,比如在此前的时候,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处的负责人就曾经给公开表示,只要高考前一百名报考浙大,就可以得到五十万的奖励。要知道,五十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自然可以吸引很多人报名浙大。事实上,这就是掐尖招生,这种方式对教育公平的损害是巨大的,所以教育部才会明令禁止。
总而言之,掐尖招生对教育公平的损害是非常大的,应该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