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民政局离婚办理在哪

如题所述

临汾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关于“临汾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临汾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临汾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尧都区)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洲路区政府大院东边平房。公交:5路、7路、15路、16路、17路尧都区委下车。
三、临汾民政局离婚登记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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