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B. 股东人数50个以下
C. 股东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D. 董事会可以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成为股东

【答案】:D
本题考查商法。
A项正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要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B项正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C项正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D项错误,《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公司要增添新股东需要股东会通过,不可由董事会直接决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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