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卖方A公司将负责将精密仪器装运到新加坡港口,并付运费用,装运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2. 卖方A公司应当按照标准的国际贸易惯例对精密仪器进行包装,并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坏或破坏。3. 货物的质量与数量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检验,并符合新加坡B公司的要求和标准。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卖方A公司将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4. 卖方A公司应当向新加坡B公司提供装船通知,并保证货物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到达目的港口,并满足新加坡B公司的要求。5. 买方B公司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进行付款,包括预付款、发货后付款等方式。6.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口后,卖方A公司应当向新加坡B公司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装运单据、发等,并保证这些文件符合新加坡B公司的要求。7. 在货物抵达新加坡港口后,新加坡B公司将负责进行验收和处理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货物缺失、损坏等情况。8. 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力解决问题。如果在协商之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