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对分户是怎样定义的?

如题所述

直接告原房主,要求法院判令其将户口迁出,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既然原房主已经把房子卖了,就应当把户口迁往常住地,如果是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迁出,派出所应当凭房证给予(现房主)落户并告知原房主尽快将户口迁出。毕竟现房主有房证、在此居住,应当予以落户。否则也许就会“恶性循环”,如果现房主原来的房子卖了,因为她的户口不能迁出,那么买她房子的人恐怕也不能落户的。所以,有些个“规定”需要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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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6
国家没有该法律。分户,结婚、自有住房和其他情况。可以申请分户,具体的办理方式咨询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