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勤高级技师最新政策如下:
一、考评对象范围
(一)高级技师考评对象:已获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并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在职工勤技能人员。
(二)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工种。
(三)考评当年上一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评范围。
二、申报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工作年限25年以上、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且已聘任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具有技工学校(职业中专)或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被评定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五)系统掌握本工种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解决本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问题,具有培训指导本工种高级工和技师的水平。
(六)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前述第(三)、(四)条规定限制。
1、受到省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面向各地区各部门或本系统本行业进行的工作表彰者。
2、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省辖市级以上技术能手获得者。
4、省辖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5、取得本工种相关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名次在前5名者。
6、在本行业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或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特殊人才,受到同行业认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