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试用期工资打折合法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工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打折是合法的,一般为正式薪资的百分之八十,最低也是不能低于当地薪资水平的最低标准,如果低于这个标准,那就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试用期薪资都会略低于正式薪资。 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只是约定合同期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支付,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的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打八折,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法。
附:《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正常找工作中,都会遇到试用期的问题,关于试用期需要注意试用期的时长以及薪资标准,一般情况下,试用期的薪资比正式薪资低是很正常的,但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薪资标准,这个是需要注意的,否则就不合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