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单独大额借贷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 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大额借贷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 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如果选择离婚这部分负债会算入婚后财产中扣除吗 如果借款方提供了借款中有一小部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那需要共同偿还所用债务吗

若是未征得对方同意,大额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的经营支出,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夫妻离婚后应当由其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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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8
不需要。
要点有二:一是一方隐瞒另一方,单独大额借贷。二是借贷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此借贷只能由借贷一方单独承担。
第2个回答  2021-06-18
如果有证据证明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则不需要配偶一共同偿还,但是这种情况一般需要法院判决,拿着法院判决书说话才有效率,否则追债人不会认同。
第3个回答  2021-06-18
这种情况只能算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且未用于共同生活。
另一方不承担这笔债务。
鉴定完毕。
第4个回答  2021-06-18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法律进一步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负债时由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另一方以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认可该债务的,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无论另一方是否签字或事后认可,则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将先推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