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法律定义几年后会取消吗

凶宅法律定义几年后会取消吗

我国法律无对凶宅定义。通过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的基本原理来理解即可。通常认为,“凶宅”系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由丧命事件的房屋或场所。就房屋市场的交易观念而言,如果一处房屋内发生过非自然丧命事件,通常都会给购房者带来内心的恐惧,从而影响购房意愿。在交易上,由于受通常观念的影响,房屋的价值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无人问津的情况。一种理解,卖方有意掩瞒“凶宅”的事实,其实有可能牵涉到欺诈,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能够撤销合同。今天上海也有了首例“凶宅”退房的案例,你能够查阅一下。另外一种理解,我俩的法院判例就有通过卖方的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职责裁判退房并付违约金。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出售方有义务对“足以影响对方交易意愿以及交易条件的信息”予以主动披露,否则,如果出售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购买方做出了与真实意愿不符的购买决定,那么,购买方可以依据《合同法》54条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返还房款,退还房屋。卖方“故意隐瞒”的行为将视为过错,导致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购买方提起诉讼的事实基础是:存在足以影响交易意愿/交易条件的重要事实,也就是“房屋是凶宅”,这也是购买方的主要举证责任。如果购买方不满足于房款的返还,还要求赔偿损失,那就要增加一项举证:出售方故意隐瞒,有欺诈行为。
公式总结:
明知凶宅而不披露,或买方询问/合同要求披露而未如实披露,均认定为“欺诈行为”;
出售方不知道是凶宅,而事后被认定确属“凶宅”,认定为“重大误解”;
撤销后果:
欺诈=撤销合同+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返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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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8
普通来说,中国的法律对凶宅没有定义,因此没有说死过人的凶宅在几年之后取消的问题。但是,根据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的基本原理,通常认为“凶宅”系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由丧命事件的房屋或场所。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