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他们生了个女儿,但是他们并没有登记在法律上他们属于夫妻吗

如题所述

2011年减去20年,是1991年。据此算,他们应属事实婚姻,属于夫妻。这是婚姻法解释一中的原文。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二人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实质要件(结婚年龄、无法定病、无法定亲等情况)的,应为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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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05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了20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但是他们并没有登记,也就是说他们属于非法同居,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夫妻,因此他们的所谓婚姻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22-08-01
当今是法制社会,只要没有登记打结婚证在法律上就不属于夫妻,个人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早已取消所谓事实婚姻。
因此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了20年,他们生了个女儿,但是他们没有登记在法律上,他们不属于夫妻。
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没有登记打结婚证在一起,属于事实婚姻,那么谁还去办理结婚证,结婚证还有意义吗?在法律上也不好界定事实结婚。婚姻登记也就失去了意义。
结婚是一份责任和义务,而结婚证就是这份责任和义务的羁绊约束。只有结婚证在法律上才有充分的根据证明是夫妻关系。
为了保护夫妻双方个人的利益,一定要有打结婚证的意识,只有登记办理的结婚证才是名正言顺的合法夫妻,双方的权益受到保护。
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后产生各种纠纷,个人权益就收不到法律的保护,其产生的恶果影响由个人承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10-02

   那肯定不属于啊,就比如那个案例,男的有家,又在外面找了个小三,生有一子,只能说他们有实质关系,但是不受法律保护。

第4个回答  2022-07-15
这是属于事实,婚姻也是受到法律承认的。
为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长很长很长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