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其他职责:
1、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2、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3、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衡南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