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加班能发加班工资吗?

如题所述

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曾经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加班拿不到加班费力压带薪休假不落实、补贴发放不到位、不签劳动合同等选项,在网友最不满的劳动侵权行为中名列榜首。

因工作原因,经常需要加班的员工并不在少数。那么,关于加班与加班工资,这些问题你了解吗?

1、什么是加班?

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

2、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加班费基数包括哪些?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

包括:

基本工资(底薪);技术津贴;岗位津贴;物价补贴;全勤奖。

5、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6、弹性工作制节假日有加班费吗?

目前我国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俗称的弹性工作制。

并非所有岗位都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因此,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用人单位对其也不作考勤要求,所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日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以及双休日工作的加班费。但是如果法定节假日工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7、哪些情况下不能拒绝加班?

我国劳动法对延长职工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限制。但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8、员工不愿加班,用人单位能否扣奖金?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聘用方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扣发奖金。

9、哪些情况属违法安排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强迫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超时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违法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27

刚刚开会时,老板说:

“我要是不提出来,你们就不会自己主动留下来加班!”

紧接着他就开始意气激昂地说自己年轻时候认真努力的工作态度,当年白天一份工,晚上兼职一份工;每天上班最早来,最后走;遇到不懂得就端茶送水问别人咋做。然后又说我们的工资不是他给的,是要靠自己挣,只有这样以后才能买车买房,财务自由……

听完老板这么振奋人心的一番话后,我真的很想回他一句:“我要是不提出来,你就不会自己主动给我们加班工资!”但是为了公(其)司(实)的(就)安(是)定(因)团(为)结(怂),我还是把这句话吞回到肚子里了。

以前年轻的时候,我们的朋友秀晒炫的东西五花八门,诸如秀美食、秀风景、秀自拍、秀恩爱的,应有尽有。特别是深夜朋友圈秀美食的,真是隔着屏幕都想给对方一顿爆锤。而现在大家都出来工作了,很多朋友都开始秀起了“加班”……

有如晒一张空无一人的办公室照片,再配上一句“忙碌且充实着,加油!”

又或者凌晨四点的时候,在公司楼下拍一张更深人静的马路照,配文“拼了!让加班来的再猛烈些吧!”

如此优雅地晒加班,连老板都点赞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点一下呢?

但假如你觉得随便拍一张伏案加班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就能收获大家的认同,那真的是大错特错了。秀加班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在未学有所成之前千万别乱秀,不然除了让人觉得装逼之外,老板也会认为你是一个虚伪的人。

看这位朋友,太阳爷爷都还没下班,你就算是拼了?你家公司的老板该不会是个色盲吧。

原谅我只看懂了前面四个字……

要是改成“雨季来临,各地洪水肆虐,让人忧心忡忡,连加班后想去看个电影放松的心情都没有了。”相信老板除了会点赞,还会对你另眼相看的!

哪怕你喊一万句加班,没有正确的道具也没用。

加班两小时吃完这五锅饭菜?辛苦您了!

加班喊惨?你这是故意给老板看的吧!

雀巢给你多少钱广告费了?一大杯咖啡杵在电脑前,你还怎样敲键盘?摆拍差评!

反例就举到这里,下面我们来看下让老板情不自禁点赞的栗子吧。

创意新颖,要是能拍到天边露出曙光的照片那就更完美了!

轻描淡写略过加班,切换到加班后场景。要是可以,老板会点十个赞!

任劳任怨,集体意识强,老板就喜欢这样的员工。

高!真高!确实高!既告诉别人我来加班了,也对自己日间的行为表示歉意,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

青春舒服有活力,这样晒得让人很舒服,有没有?!

晒了一张极具视觉冲击和超强食欲的照片,你以为肯定是晒美食?哦漏,请注意所晒加班的时间:新年第一天。深谙套路啊!

因为优秀的人也加班,那么自己认识优秀的人又加班,自然自己也是优秀的人了。超脱于加班之外,到了装逼的新境界,蛋哥佩服!

虽然有点吐槽的feel,但三十几度爬了2公里山路来加班的员工,老板能不点赞吗?

加班加到节日都忘了……一看就知道是单身狗。为工作而单身,蛋哥自愧不如!

连领导都一起夸,谁敢不点赞?

学会了怎样优雅地在朋友圈晒加班了吗?

其实晒加班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小心思,努力工作不求让所有人都知道,但求关键的人(老板)看到。通过这种方式,委婉、友好地暗示老板加薪、升职而又不至于引发对方反感。所以有心机地花式晒加班,怒刷存在感,是一定要的。每天凌晨两三点从公司出来,节假日全在加班,发个朋友圈让老板看一下,也是无可厚非的。

▾每日一扯▾

不要说读书没用,

只是你读书没用,

本质上是你没用。

第2个回答  2017-12-27

因工作原因,经常需要加班的员工并不在少数。那么,关于加班与加班工资,相关问题你真的了解吗?赶快看看!弄清这9个问题,你就不会吃亏!

1什么是加班?  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

2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加班费基数包括哪些?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  包括:①基本工资(底薪);②技术津贴;③岗位津贴;④物价补贴;⑤全勤奖。

5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6弹性工作制节假日有加班费吗?  目前我国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俗称的弹性工作制。  并非所有岗位都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因此,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用人单位对其也不作考勤要求,所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日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以及双休日工作的加班费。但是如果法定节假日工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7哪些情况下不能拒绝加班?  我国劳动法对延长职工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限制。但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8不愿加班,单位能否扣奖金?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聘用方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扣发奖金。

9哪些情况属违法安排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强迫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超时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违法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3个回答  2017-12-27

刚刚放完清明假期,小米再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再上15天班又要放假啦!!!

什么?加班不开心?

没有加班费?超时工作?还是单纯的不开心?

快跟着小米来看看你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吧~

说了这么多,小米最后只想告诉老板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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