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买房优惠政策2021

如题所述

2021年宁波大学生买房优惠政策:
2019年1月宁波市府出台的《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是宁波市针对大学毕业生的一项惠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刚毕业大学生的买房压力。
一、高层次人才
1、补助内容: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
2、补助额度:安家补贴15-800万元不等;购房补贴: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20~6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
3、适用对象:安家补贴:1.引进时间: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外全职新引进;2.引进单位: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3.享受对象: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录目(2018)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购房补贴:1.引进时间: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2.引进单位: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3.享受对象: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
二、基础人才
1、补助内容;在甬首次购房补贴
2、适用对象:购房时间: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毕业时间: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享受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3、补贴额度: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新引进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1、补助内容:生活安居补助
2、适用对象:引进时间:2018年10月11日之后新引进;引进单位: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享受对象: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在宁波就业,且毕业之日起18个月内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未在宁波购买住房
2、补助额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3、应届生认定: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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