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甲借钱给乙,由丙做担保,欠条在丙手里。由于甲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欠了很多钱跑路了,这笔钱乙就一直没有还上。几十年后,丙以此来威胁乙,要乙还利息钱什么的,但甲都找不到了,请问丙可以这样做吗?乙会不会承担很大的法律责任?需要还这笔巨款?
爸爸辈的事情,因为想要多占领土地问题,就拿这个欠条威胁,还要求还几十年利息,欠条太久远了也不知道具体内容是什么
欠条内容不大清楚,是乙方借钱后四年左右消失不见的,因为甲方自己消失不见导致几十年乙方没有还钱,不知道往哪还,如果甲方突然出现要乙方还钱,那么乙方也是要还几十年的利息吗?